本縣修正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」公告
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。
376480000A_1090290676_ATTACH1.xlsx
376480000A_1090290676_ATTACH2.docx
376480000A_1090290676_ATTACH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