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函轉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「114年搜救有功人員甄選計畫」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18087號函辦理。
二、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表揚近3年救災救難英勇事蹟(111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日),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,並區分「實際執行搜救任務」、「指揮調度搜救任務」及「辦理搜救相關業務」等3大類實施甄選,詳如附件。
三、 請各校有意參加甄選者(且109年至113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救有功人員),依旨揭計畫備妥人員推薦表含佐證事蹟等資料,於114年3月14日(五)前逕行陳報國教署辦理(無推薦者免回復),俾利後續作業事宜。
四、 檢附來文及甄選計畫各1份供參。
二、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表揚近3年救災救難英勇事蹟(111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日),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,並區分「實際執行搜救任務」、「指揮調度搜救任務」及「辦理搜救相關業務」等3大類實施甄選,詳如附件。
三、 請各校有意參加甄選者(且109年至113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救有功人員),依旨揭計畫備妥人員推薦表含佐證事蹟等資料,於114年3月14日(五)前逕行陳報國教署辦理(無推薦者免回復),俾利後續作業事宜。
四、 檢附來文及甄選計畫各1份供參。
